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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新一轮电改 “五号文件”的历史局限性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14-12-18 来源:[标签:出处] 作者:[标签:作者] 浏览次数: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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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电力管理体制与现代化的分布式电力能源管理模式之间矛盾也越来越突出,改革的呼声越来越强烈。近期,由国家发改委主管、业已成立了30年的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推出了《深化中国电力体制改革绿皮书》的大型研究报告,指出目前电力体制是我国行业改革的深水区之一,同时目前也具备诸多启动新一轮改革的有利条件,宜于抓住有利时机及时启动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

针对电改十年的深刻反思和启动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问题,记者日前采访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电力体制改革研究组组长武建东。

电力发展需要总体变革

记者:十年前国务院印发了国发[2002]5号文件,即《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它开启了中国电力体制改革,您如何理解评价五号文?

武建东:五号文的一大历史成就就是开辟了对中国电力体制可以实施总体改革并实现大发展的模式。根据五号文,它拆分了国家电力公司,实施了厂网分开,重组了中国的发电和电网企业,将国家电力公司管理的资产按照发电和电网两类业务划分,并分别进行了资产、财务和人员的重组。自此,总体改革和渐进改革成为中国电力改革的两种手段、两种模式,而实施总体改革成为检验改革能力的社会标志。

每一个大经济周期的电力发展都需要这种总体变革,五个因素决定了我们正在进入这样一个需要总体变革的转折点,一是面对十八大确立的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翻一番”发展目标;二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创新战略;三是国际上实现新产业革命的历史机遇和国际共享环境;四是展开新一轮城镇化的大有作为的空间;五是实现中国能源成熟度与解决能源安全的增长能力,我想任何力量可以延缓,但都无法抗拒电力产业的重大总体变革。

记者:五号文如您所述有重要的突破性,那五号文有没有局限性呢?

武建东:五号文的历史局限性之一主要体现在发展模式的选择方面。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之下,有两个电改模式可以选择,其一就是选择跨产业、跨流程的综合改革,实现电力生产者和电力消费者的互动,实现电力网、燃气网等能源网的融合发展,这是一种市场化、分布式能源发展模式;其二就是选择电力产业内部平台改革。

就二者区别而言,后者具有集权、垄断化的经济特色,前者属于市场化的经济模式;后者的中心角色是电网,前者的中心是生产者和消费者的互动;前者将营建市场化的中国电力体系,后者造就的是一个历史过渡体,需要二次改革。

五号文选择了以厂网为中枢、尤以做大电网为核心的解决方案,这是一种集权解决模式。正是基于这个电力制度模式选择的缺憾,注定了我们今天要补过拾遗,实现电力产业平台的市场转换。

但是五号文非常聪明,它明确了“完成上述改革以后,在做好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实行输配分开,在售电环节引入竞争机制”。实际上,这就是说相当于国网公司只领到了临时户口,近几年它的重组作业属于试错改革,如果国家电网不能实现将电力的中枢位置转变为生产者和消费者直接互动,而以垄断横亘其间,背驰国家整体市场经济的需要,那么,国家电网公司的单一股东是中央政府,电力改革与发展的主导权也在政府手中,改造国家电网公司就成为对历史的交待。

记者:您认为电力体制改革主要有哪些路径?

武建东:就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发展模式而论,我国至少可以也有五条路径选择:一是以国家电网为主导的内部转型的改革;二是以国家能源主管机构、地方政府为主导的展开电价市场化、再建新型电力市场交易体系的改革;三是以修改《电力法》为契机,松绑地方电力体制为主的改革;四是以国家能源监管机构为主导实施政企分开的改革,此举需要拆分国家电网;五是以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为蓝本,实施以中央统筹主导的整体改革。

客观上说,操作机制上,改革主导者的层级越高,效率越高,改革成本越小;改革运作上,条条大路通罗马,不同的改革路径可以殊途同归,前后呼应。不同的改革者可能因不同的位置表达不同程度的改革意愿,以及付诸不同的行动,这都是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生命系统,它们具有相互进化、生态涌现、集成发展的互动结构,具有蝴蝶效应的社会机制。但是,改革需要实现符合市场经济的高度融合。

新一轮电改有其必要性

记者:目前中国展开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是否迫切?

武建东:十八大报告指出,到202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战略目标。这意味着即使考虑节能因素,我国电力年度消费也将从目前的超过5万亿千瓦时提升到8万亿-10万亿千瓦时;电力装机容量将从目前的10万亿千瓦提高到20万亿千瓦以上。如果以国际通行的创新方式实现,将变革我国现有的产业结构,而如果以国际非主流的传统产业支撑,则将增加日后经济转型的负担。因此,采用创新方式还是传统模式满足国内快速增长的电力需要,正面临着历史抉择,也催生了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必要。

记者:电力体制改革的时机该如何选择?

武建东:对于电力体制改革的历史时机我们可以有三个选择:建成小康社会之前先期实施;边建设边改革的伴随型实施;建成之后的总结清算型实施。比权量力,先期实施改革是最理想的道路,也将付出最小代价。2013就具备启动改革设计的宏观条件,应该尽快纳入新一届政府战略改革任务的日程表,越早启动电力改革,社会代价越小。

这个主题也是全社会最核心的共同关切,具有国内外协调发展的先进性。它在产业上可靠;体制决策上有足够保障并可以彰显中国模式的巨大潜力;技术上可以有效实现;财政及资金上成本低廉并有坚强保障;政治上可以实现反垄断、调动地方积极性、广泛汇聚创新力量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转变。电力产业是位居中国重要领域改革最前沿的组元,需要不失时机实现电力体制进一步的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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