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标准化协调机制
1、完善标准化创新机制
标准是构建自主创新的技术基础之一,应将标准化工作纳入国家技术创新体系之中,实现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使标准化成为是国家技术创新体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应将标准作为各级科技计划立项、研究和成果评价的重要考核指标,引导产学研等各方面共同推进重要技术标准的研究制定,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提升电工整体技术水平。
2、完善标准化市场机制
我国已经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电工标准制修订工作,必须按照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完善各利益相关方代表广泛参与的标准制修订工作机制,充分反映市场变化、社会需求和技术进步,确保标准符合我国实际;充分反映各方利益,确保标准的协商一致和公正合理。积极开拓协会标准、联盟标准。
3、完善标准化协调机制
加强国际标准化与国内标准化工作有机结合,建议建立国家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技术委员会、企业和科研机构的协调沟通机制、信息宣传平台,创造条件,鼓励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为了推动标准实施,要充分运用市场准入、质量监督、市场监管以及政府采购等手段,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要健全法律法规引用标准的机制,在标准为法律法规有效实施提供技术支撑的同时,促进标准在全社会的广泛运用。可仿效国际ISO/IEC联合项目委员会JPC和联合技术委员会JTC,建立可以为各个技术委员会沟通的平台。
4、完善标准化投资机制
标准化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公益性事业,标准具有公共产品属性,需要必要的公共财政支持。国家财政重点保障强制性标准,基础、通用、方法类标准的制定和修订,优先支持安全、卫生、环保、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等社会公益领域及重大战略产品、关键共性技术标准的研究制定。对企业、研究机构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技术机构秘书处和领导职务的,给予资助。要积极探索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多元化的标准化投融资机制,调动全社会投资标准化的积极性。引导鼓励企业、社会团体以不同的投融资模式投资标准化工作,比如引进企业基金会等,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多元化投资格局。
(二)加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设和管理
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负责组织标准草拟和技术审查的技术组织,是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具体组织者,其工作状态直接影响标准的质量和水平。因此,要根据行业发展需要,遵循与国际对口原则,科学建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要建立开放、公平、有序的工作机制,确保起草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确保技术要求的科学性、适用性和合理性。加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动态管理,建立绩效考核评估、奖惩和退出机制,强化责任制,协会要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对标委会日常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三)加强标准化队伍建设
发展标准化关键在人。要制定有利于标准化人才队伍稳定和发展的政策,完善标准化培训教育制度、标准化人才培养选拔制度。通过组织行业参加标准化人员培训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家培训,提升标准化从业人员业务素质;组织行业参与各类国际标准化知识培训,培养国际标准化专家,建立一支懂技术,了解产业发展状况,熟悉国际标准化工作程序,能积极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和国际交流的标准化专家队伍,更好地为标准化工作服务。
(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新闻媒体作用
行业协会是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是市场与企业之间的中介服务组织。要鼓励行业协会积极参与标准化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代表会员企业合法权益、协调行业与企业关系、维护健康竞争秩序的作用,特别是行业协会在标准化活动中的组织协调作用,使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实现各方利益的协调一致。要培育和发展标准化中介组织,面向企业和社会开展培训、信息咨询等服务要充分发挥行业信息和新闻媒体的作用。
(电器工业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
核心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