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标准中引入专*已成为国际标准化竞争中重要的一环。作为促进全球贸易流通、打破市场障碍的工具,国际标准中含有专*必然对市场竞争带来一系列的反应。一方面,从专*持有者的角度,其通过发明创造并通过在国家申请获得法定专*权,其权利确应受到尊重和保护;另一方面,从标准使用者的角度,其使用国际标准本身意在跨越市场门槛,但可能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对他人的专*权造成侵犯。
为避免此种局面,世界三大标准化组织于2007年发布了ITU-T/ITU-R/ISO/IEC共同专*政策,以指导国际标准编写者应对处理国际标准中引入专*的问题。同时,随着国际标准化活动的不断发展,以及人们对国际标准中引入专*问题的认识不断提高,也带来了一些新出现的问题,现试做简析。
一、 IEC标准含有专*政策的实施
ITU-T/ITU-R/ISO/IEC共同专*政策由世界标准化合作组织专*任务组负责制修订,于2007年发布,其中主要就国际标准化含有专*的披露/识别和声明方法做出规定。
披露/识别
考虑到IEC专家较少了解专*法,ITU-T/ITU-R/ISO/IEC共同专*政策提出在不同情况下建议/出版物涉及专*授权问题的处理办法。
共同专*政策鼓励尽早在制定/提出阶段披露和识别与建议/出版物相关的专*,从而提高标准制定过程效率,避免发生专*问题。
(一) 通报
1、 出版物制定/提出阶段
在出版物制定/提出阶段,共同专*政策要求在发送所有出版物草案稿均在文件首页加入:“请本草案接收者在提出意见时一并提出其获知的专*,并提出相关文件。”
2、 出版物发布阶段
如果在文件发布时未识别出其中含有专*,则在出版物前言中加入以下提示:“请注意,本文件一些内容可能含有专*。ISO和/或IEC对识别专*不负任何责任。”
如果在文件发布时已经识别出其中含有专*,则在出版物前言训加入以下提示:“请注意,ISO和/或IEC声明,遵守本文件可以涉及使用专*(包括…),见(…条款…)。
ISO和/或IEC对该专*权的证明、有效性及范围不采取任何立场。
专*权持有者向ISO和/或IEC他/她愿意以合理无歧视条款和条款与各国专*使用者就专*授权进行协商。由此,该专*持有者在ISO和/或IEC提出本声明。可从以下渠道获取相关信息:
专*持有者姓名…
地址…
请注意,本文件一些内容可能含有上述专*以外的专*。ISO和/或IEC对识别专*不负任何责任。”
(二) IEC免责
各标准化组织不负责评估专*与建议/出版物的相关性或重要性,不参与专*授权谈判,也不参与协调专*争端。
二、 IEC标准专*信息数据库
为了便于国际标准使用者查询国际标准中含有专*的情况,IEC特意制作了专门数据库,以供各方查询。
(一) 数据库结构
在IEC的网站中,可以查询到专*数据库(查询网站:http://patents.iec.ch/),网站列出专*披露表提交IEC日期、专*持有单位、归口标委会、标准编号、是否许可免费使用专*、以及专*号。点击专*号,可以查询到专*状态(是否批准)、批准国家、批准专*号、专*名称等信息。
截止至2011年7月15日,网站已列出近280余项在IEC标准中含有专*的信息(其中9项专*声明可免费使用),涉及60多个IEC/TC/SC。
(二) IEC免责
作为国际标准化组织,IEC不对专*信息是完整性和正确性负责;也就是说,IEC网站没给出专*信息的标准也可能含有专*。
三、 国际标准中含有专*被受让/转让
2010年,世界标准化合作组织对共同专*政策实施指导文件做出修订,加入第7点专*受让或转让:原专*持有者在ITU/ISO/IEC中引入专*,在专*受让或转让后,应通知专*受让者或转让者有关ITU/ISO/IEC中引入专*的许可。
对于专*受让/转让,一些国家提出问题,如果原专*持有者无法说服受让者或转让者许可国际标准中含有专*将如何处理。另一方面,为了保证专*持有人自身的利益(多数涉及专*申请是否已经批准的问题),在填写提交ISO/IEC标准中含有专*声明时往往只提交空白声明,导致专*持有人在明确识别专*以前无法保证说明潜在专*受让者/转让者同意在IEC标准中做出授权声明。
四、 国家标准采用IEC含有专*标准
一些国家认为,如果国家标准等同采用含有专*的IEC标准则表示ISO/IEC专*声明同样适用于国家标准;如果国家标准修改采用/等效采用含有专*的IEC标准,国家委员会则应查询ISO/IEC标准含有专*的数据库,明确是否涉及专*问题,并请专*持有者考虑是否授权在国家标准中引入专*。
ISO和IEC中办认为国家标准采标涉及专*应依据各国标准中含有专*的规定进行处理。因此未在共同专*政策中加入各国采标问题的条款。
综上,目前专*争端等事宜实际上还是依据各国法律进行处理。例如,即使A单位在IEC标准中声明含有在X国申请的专*,但A单位未在Y国申请专*保护,B单位未经A单位许可在Y国使用该专*,即使IEC标准已转化为Y国标准,依据Y国专*法,也可能不会判为B单位侵犯A单位专*权。
(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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