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该两个标准是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0年第一批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计划而编写的。2010年,舟山电力局根据多年来的科研成果和施工经验提出标准编制的申请,2011年2月由中国电力联合会下达此标准制定计划,舟山电力局邀请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超高压输电公司参与标准编写的各位专家历经多次会议商讨、修改、完善,两条海底电力电缆(以下简称海缆)新标准终于浮出水面。
《110千伏及以下海底电力电缆线路验收规范》规定了海底电力电缆工程验收的基本要求,包括海缆出厂、施工、竣工验收。此标准适用于110千伏及以下交流海底电力电缆、光纤复合海缆,直流海底电力电缆亦可参照执行。《海底电力电缆运行规程》规定了海底电力电缆的运行管理的基本要求、海缆的保护方法和故障预防策略,海缆的运行、巡视、检测和预试、维修、故障处理、技术管理等技术要求。本此标准适用于10千伏及以上交流海缆、光纤复合海缆,直流海缆可参照执行。
据悉,制定两标准的宗旨在于加强和规范电力建设中海缆的工程质量验收工作,促进海缆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加强和规范海缆运行、维护、故障处理等管理工作,保证海缆安全运行,特别是提高海岛电网供电可靠性。两标准从保证海缆安全运行的目的出发,针对海缆保护、运行和检修做出相应的规定要求,同时与有关标准协调一致,力求达到正确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两标准的制定将填补国内外在该领域的空白,为海底电力电缆的运行管理提供理论依据和行业标准。”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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