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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权移至中电联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14-10-27 来源:[标签:出处] 作者:[标签:作者] 浏览次数: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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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昨日发布《电力工程质量监督体系调整方案》宣布,今后全国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将实行“总站-中心站-项目站”三级管理体系,总站设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电联”)。这标志着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职能由国家电网公司调整至中电联。业内人士表示,国家电网作为电力工程的投资企业不适合进行电力工程质量监督,且由一家企业对整个行业进行监督的方式是不合理的,监督权的调整,有利于电力行业的公平和公正。

  据了解,在此次调整之前,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设在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总站的站长和秘书长通常由国家电网基建部相关负责人担任,而副站长和副秘书长均由两大电网公司和五大电力集团的中高层担任。这种电力巨头监督整个行业工程质量的运行模式饱受诟病。早在2010年11月,中电联就曾向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报送《关于理顺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有关问题的请示》,提出由中电联负责组建“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负责全国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管理。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表示,将监督权从企业手中分离出来,由作为第三方的行业联合会对整个行业进行监督,对于行业内所有参与者更加公平公正,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的监督力度。中电联昨日也表示,在电力体制改革逐步深入的大背景下,国家能源局此次调整,将有效遏制近年来由于体制不顺造成的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逐步弱化的局面。

  尽管中电联是由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主管的全国电力行业企事业单位的联合组织,但林伯强表示,这种“政府主导的行业协会自律管理”的模式是当前我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惯用方法,虽然协会也难免受到行业巨头的影响,但总体来说,这次调整是具有进步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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