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评审和公示,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3年1月29日正式印发了《关于公布第四批“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名单的通知》(工信部规〔2013〕23号),批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数字电视产业园、天津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等46个单位为第四批“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通知要求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扎实推进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健全部省两级创建、联动推进的工作机制。同时,要进一步做好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两化”融合、节能环保、安全生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按照园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集约、高效、绿色发展。通知还要求各地要将示范基地的发展纳入工业和信息化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加强日常管理和服务。
通知强调,对示范基地要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进行一次复核,对合格的示范基地予以确认,不合格的撤销称号并摘牌。
链接: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第四批“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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