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 23日,嫩江县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接到消费者郭某的申诉,称其以830元的价格在嫩江县某蓄电池商店购买了一块骆驼牌汽车蓄电池,可使用没几天蓄电池就出现故障,经常出现断电现象,导致他的汽车经常在半路因没电而无法行驶,为自己带来了很多麻烦和损失。为此,他找到经销商,对方为其免费更换了3次蓄电池,但更换后的蓄电池仍不能正常使用。此后,他多次找到经销商要求退货,可经销商每次都以不是商品质量问题为由推脱责任,拒绝退货。
受理申诉后,嫩江县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立即将此申诉转到辖区工商所——东风工商所。东风工商所人员立即对此事展开调查。经工商人员调查了解,该店经营的蓄电池没有合格证和出厂三联单,属不合格商品。工商人员当场扣留不合格蓄电池7块,价值5950元,并对经营者做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决定,同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耐心做好经营者的教育工作。经调解,经销商同意赔偿消费者经济损失3800元,并返还消费者购电池款8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