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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低碳产品认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14-10-27 来源:[标签:出处] 作者:[标签:作者] 浏览次数: 120
核心提示: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

《低碳产品认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改气候[2013]279号



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提高全社会应对气候变化意识,引导低碳生产和消费,规范和管理低碳产品认证活动,特制定《低碳产品认证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印发施行。请结合工作职责,认真贯彻实施。《暂行办法》在实施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

附件:《低碳产品认证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 家 认 监 委
2013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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