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春以来,按照自治区“新春好开局实干促落实”——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活动的安排部署,围绕满足疆内用电需求,自治区发改委积极督促、协调电源项目单位变冬闲为冬忙,加快推进已获得“路条”的火电项目前期工作,专人负责、分口对接,紧盯项目核准的每一个环节,进一步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的衔接、沟通,全力争取核准开工建设。
自治区发改委表示,这四大电源项目达产后,将新增发电量140亿千瓦时,消耗煤炭760万吨/年,实现财税收入4亿元以上,提供近千个就业岗位。
据了解,建在新疆自治区负荷中心城市及工业园区的这些项目,将有效提高所在地区的电力保障能力,满足城市居民冬季采暖和园区工业用热需要,并替代一大批高污染、低效率的供热小锅炉,对于调整优化区域产业结构,推进城镇化及工业园区的建设,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新疆自治区电力装机容量已达2740万千瓦,较“十一五”末新增电力装机容量1100万千瓦以上,相当于“十一五”初期全疆电力的总装机容量。2012年全区发电量为1188.26亿千瓦时,较上年增长35.8%,高出全国平均增速31个百分点。将新增发电量140亿千瓦时实现财税收入4亿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