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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改的撒切尔影子:市场化10年仍未能建立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14-10-27 来源:[标签:出处] 作者:[标签:作者] 浏览次数: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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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前首相撒切尔夫人辞世,留下许多话题。对中国而言,除了香港回归,她的影响力还延伸至电力改革。

实际上,我国自2002年开始的电力体制改革,几乎照搬了英国模式。在改革之前,我国与英国面临相似的问题:垂直垄断经营、低效率、省际间市场壁垒阻碍市场形成、政企不分。

撒切尔奉行自由市场经济、提倡国有企业私有化。在她的执政理念推动下,上世纪90年代英国电力工业实现大洗牌。改革措施包括,电力工业私有化、打破垂直一体化垄断、重组电力工业的市场化结构,实行发、输、配、售各自独立,建立单一购买机制,并成立独立监管机构。

1989年,英国《电力法》确立了电力所有权从国家向私人投资者的转变、引入竞争性电力市场和建立独立的管制制度。这一改革备受世界各国关注,并被认为是改革典范。目前,英国发、输、配、售各环节分离,输电独立,基本实现私有化和市场竞争,并建立公平、透明、开放的电力交易市场。

2002年,中国亦以英国模式为范本启动电改。电改五号文确定以政企分开、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输配分开、竞价上网为主要任务,构建政府监管下的政企分开、公平竞争、开放有序、健康发展的电力市场体系。同时,组建国家电监会,行使监管职能。

有电改专家评价称,全世界电力体制的改革逻辑类似——在能够引入竞争的发电、售电环节引入竞争,方法是政企分开,厂网分开;对电网环节加强监管,主要通过成立监管机构、制订规则、在组织结构上进行拆分实现。

中国电力体制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复制了撒切尔对英国电力的改革思路,但是并没有搞私有化,而是坚持国有化,市场化也没有搞起来。

我国电改十年来,市场配置资源体制一直未能建立。“现在发多少电要批,建电厂要批,电卖给谁要批,以什么价格卖也要批。所有的资源配置都是政府的计划行政之手在起作用。”一位电力改革专家说。

原能源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朱成章曾撰文称,中国电力工业成了政府宏观调控的工具,使电力企业失去了市场化经营的条件。

电力改革下一步如何推进官方尚未给出答案。但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中,国家电监会与国家能源局职能重组,并撤销国家电监会。电力行业监管从政监分离,转向政监合一模式。此举可以说是对电改五号文的修正,也是对英国电改模式的调整。

有不同意见者认为,“证监合一意味着监管机构既是政策制定者又是执行者,与发达国家的市场化监管模式不同。是进步还是退步,需要时间检验。”

也有电力行业人士认为:“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在能源安全方面的国际形势,决定电力改革不能以全面拆分和私有化为导向的破碎式的改革道路。我国不该也不可能复制英国模式,应将市场规律与国情、能源供需结合,形成中国特色模式。”

朱成章说:“电力行业改革的关键在于政府转变职能,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中国电力行业改革首先是政府改革,政府不改革,什么样的改革措施都难以奏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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