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输配电用电力电子器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C/TC 413〔2013〕2号
关于全国输配电用电力电子器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换届和征集委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第一届全国输配电用电力电子器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SAC/TC 413)已届满,拟开展换届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征集委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员征集范围
全国电力电子器件及其附件专业相关领域的生产企业、使用单位、检测机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行业组织和管理部门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二、SAC/TC 413的工作范围
主要负责全国输配电用电力电子器件及其附件,包括电力半导体分立器件、模块、组件及其管壳和散热器等专业领域的标准化工作。
三、委员条件
1. 在电力电子器件及其附件专业领域生产、检验、使用、科研或教学等方面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较丰富实践经验。
2. 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
3. 具有较好的文字水平和外语水平。
4. 熟悉并愿意从事标准化工作,积极参加标准化活动,履行委员的职责和义务。
5. 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该单位同意推荐。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委员候选人填写《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一式四份(双面打印),每份粘贴候选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要求同底)。推荐单位负责人在登记表的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推荐单位对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请委员候选人于2013年6月30日前,将粘贴照片、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委员登记表一式四份,另附二寸彩色照片1张(与登记表上的照片同底,用于制作委员证书),一并邮寄至SAC/TC 413或相关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同时提交电子文档(word版)。
五、联系方式
秘书处承担单位:西安电力电子技术研究所
地址:西安市朱雀大街94号 邮政编码:710061
联系人:蔚红旗
电话:029-85 219 219,8527 1825 传真:029-8526 8264
电子信箱:sac_tc413@126.com
附件: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