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环境保护标准分为水、空气、土壤、生态、声与振动五大类。其中,在水环境质量标准方面,环保部将修订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和渔业水质标准,解决指标不协调的问题;提高各功能水体与相应水质要求的对应性,体现饮用水源地水质标准的针对性和独立性;研究增设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新型污染物等控制项目的可行性。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方面,将增设PM2.5平均浓度限值和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收紧PM10等污染物的浓度限值,收严监测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更新污染物项目的分析方法。在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方面,将修订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立包括农用地、居住类用地和工业用地等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有毒有害物质控制指标。
在生态环境方面,环保部将逐步构建包含生态环境质量标准、生态保护与恢复标准、生态监测与评价标准三大类别的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在进一步加强体系设计的基础上,有计划地开展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开展生态保护定量化阈值和实施机制研究。在声与振动环境标准上,将修订机场周围噪声标准、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推动开展我国公路和城市道路、铁路(含高速铁路)、航空噪声的人群烦恼度调查研究。
十二五环保标准修订 投入将达2.11亿
为不断完善环境保护标准体系,进一步发挥标准对环境管理转型的支撑作用,环保部日前下发了《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二五”发展规划》(下称《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将投入2.11亿元用于环境保护标准修订。
在具体指标方面,“十二五”期间将共完成600项各类环保标准制修订任务,对其中若干项制修订任务进行优化整合,正式发布标准300余项。基本完成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体系构建,形成支撑污染减排、重金属污染防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的8大类标准簇。
《规划》提出,需适当增加环保标准工作资金投入,提高单项标准制修订经费,特别是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监测规范等的单项经费,以进一步提高标准制修订水平以及强化方法标准的试验验证。“十二五”期间,约需标准经费投入2.1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