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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去年弃风限电严重 暴露能源管理问题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14-10-22 来源:[标签:出处] 作者:[标签:作者] 浏览次数: 116
核心提示:

国家能源局要求高度重视风电消纳和利用

全国弃风电量约200亿千瓦时

 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出 《关于做好2013年风电并网和消纳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了2012年度各省(区、市)风电年平均利用小时数。《通知》指出,2012年部分地区弃风限电现象严重,全国弃风电量约200亿千瓦时,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比2011年有所下降,个别省(区)风电利用小时数下降到1400小时左右,浪费了清洁能源和投资,加剧了环境矛盾,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更加重视风电的消纳和利用,把提高风电利用率作为做好能源工作的重要标准,尽快消除弃风限电,以提高风能利用率,减少化石能源消费,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国家电网区域2012年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为1869小时,南方电网区域为2265小时。其中,福建省最高,为2803小时;吉林省最低,为1420小时。在1400小时左右的还有青海电网(1474小时)和蒙东电网(1499小时)。东北电网平均为1490小时,在区域电网中最低。

  《通知》要求,更加高度重视风电的消纳和利用,把提高风电利用率作为做好能源工作的重要标准。目前,我国风电发电量仅占全部电力消费量的2%,大量弃风限电暴露的是我国能源管理的问题。

  各省(区、市)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充分认识消纳风电的重要性,把实现风电全额消纳作为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重要载体,作为衡量能源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积极创新体制机制,采取各种技术手段和政策措施,促进风电的市场消纳,不断提高风电在电力消费中的比重。要认真分析风电限电的原因,尽快消除弃风限电。弃风限电严重的地区,要全面分析风电不能有效送出和消纳的原因,找准问题的关键环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及早解决问题。要加强资源丰富区域的消纳方案研究,保障风电装机持续稳定增长。对开发潜力较大、未来风电建设规模增长较快的地区,要未雨绸缪,加强风电消纳技术方案的研究,为保障今后风电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打好基础。要加强风电配套电网建设,做好风电并网服务工作。各电网企业要把保障风电消纳作为电力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电网建设,打破行政区域限制,扩大风能资源配置范围,提高电网消纳风电的能力。对已列入核准计划的项目,电网企业应积极开展接入系统设计和评审,原则上应在核准计划下发的当年出具项目并网承诺函,避免电力配套设施建设滞后造成弃风限电。要进一步优化电网运行调度,科学安排风电场运行,统筹协调系统内调峰电源配置,深入挖掘系统调峰潜力,确保风电优先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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