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
环办函[2013]501号
关于公开征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规范对污染源监测的监督管理,推动污染源监测信息发布,我部组织编写了《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3年5月24日前将意见或建议反馈我们。
联 系 人:环境保护部监测司 吴敏
联系电话:(010)66556830 传真:(010)66556825 邮箱:wuranyuan@mep.gov.cn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 编:100035
联 系 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李莉娜
联系电话:(010)84943200 传 真:(010)84943136 邮 箱:wry@cnemc.cn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院(乙) 邮 编:100012
附件:
1.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4.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3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