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为了掌握电力行业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国家能源局委派各派出机构,在全国范围内选取有代表性的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和电力建设项目进行了暗访和突击性检查。大部分电力企业对国务院部署开展的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高度重视,及时传达学习中央领导的批示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决策部署,并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通知要求,成立了大检查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和计划,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收到良好效果。同时,也发现个别单位存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较晚,宣传发动工作开展的不均衡,安全检查尚未落实到班组层面,员工自主自觉意识不强等问题。
会议要求,针对当前电力安全大检查工作存在的问题,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安委会企业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督查,落实各项保障,明确各级责任,做到动员部署、责任落实和监督检查到每个基层单位,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二要全面排查摸底。电力企业是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负责同志要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当地电力监管机构。三要明确整改责任。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不打折扣、不走过场。四要加强督促检查。要采取明察暗访、抽查互查等方式对近两年来发生电力事故事件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国家能源局将派出4个督查组,以现场突击检查方式为主,对全国15个省(区、市)进行督查,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有效防范电力事故的发生。五要加强宣传发动。要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及时向全体职工宣传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情况,提高职工自觉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意识。六要建立长效机制。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地进行分析总结,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改和日常监管的长效机制,加大事故事件查处力度,对大检查工作开展不力、发生电力事故的企业主要负责人等实施约谈警示。七要建立信息交流制度。各单位要委派专人负责大检查信息工作,定期报送本单位大检查工作的主要做法、成效和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正反典型案例,加强学习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