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牵引电气设备与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北京组织召开国家标准审查会,审查通过了由南车株洲所主起草的《轨道交通 设备环境条件》国家标准。
《轨道交通 设备环境条件》为首次制定,规定了机车车辆设备、地面电气设备、通信和信号设备的环境条件参数,包括海拔、温度、湿度、空气运动、雨、雪和冰雹、冰、太阳辐射、雷电、污染、冲击和振动、电磁环境和供电系统的特性等环境条件,为相关设备的招标、设计和应用提供了基本环境条件,有效保障了产品的环境适应能力。
国家标准《轨道交通 设备环境条件》分为《第1部分:机车车辆设备》、《第2部分:地面电气设备》和《第3部分:通信和信号设备》三个部分,分别修改采用了规定轨道交通设备环境条件的国际标准IEC 62498-1:2010、IEC 62498-2:2010和IEC 62498-3:2010。相比IEC 62498系列国际标准,此三项国家标准的技术性差异在于按照我国国情,修改了海拔、降雨参数和温度应用条件,增加了防护白蚁的提示等,以确保标准有良好的适用性。
《轨道交通 设备环境条件》中的《第1部分:机车车辆设备》和《第3部分:通信和信号设备》分别由公司主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