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8日凌晨,美国商务部宣布,将对从中国进口的太阳能产品征收31.14%—249.96%的反倾销税。
此次惩罚性关税将会叠加在之前因为接受中国政府不公平补贴而实施的4.73%的额外关税之上。根据美国商务部的决定,尚德电力将被征收31.22%的惩罚性关税,天合光能将被征收31.14%的惩罚性关税,其他企业在31.18%-249.96%之间不等。
在该裁定作出之后,中国企业一致认为该裁定并不合理,并组织进行应诉。如今,从初裁宣布到现在已经有一年多的时间,美国商务部终裁结果已于11月21日正式公布。
美国商务部终裁结果认定从中国进口的硅砖产品存在倾销行为,同时宣布将对相关中国生产商和出口商征收反倾销税,但税率较初裁时有所下降。
美国商务部认定中国产硅砖产品倾销幅度为63.81%至73.10%。根据终裁决定,天津新世纪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等4家中国企业将被征收63.81%的反倾销税,而其他中国生产商和出口商将被征收73.10%的反倾销税。
此项终裁决定的税率低于美国商务部6月份作出的初裁结果。当时,美国商务部拟对上述4家中国企业增收84.89%的反倾销税,而其他中国生产商和出口商的反倾销税率为91.16%。
美国商务部当天表示,基于倾销幅度的终裁结果,它们将通知美国海关按最终确定的反倾销税率对此类产品征收相应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