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特别重大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失,并再一次警示我们,安全工作丝毫放松不得,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电网安全事关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安全是国家电网公司一切工作的基础和前提。11月27日,公司召开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资委有关部署,提出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当前,公司上下务必从全局高度,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
必须认识到,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做好安全工作,关键在各级领导,核心在主要负责人。公司系统各级主要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要求,切实担负起分管领域的安全责任。各级安全保证体系要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专业安全管理。各级监督体系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广大干部员工要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当前,要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切实转变作风,把工作重心放在一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特别要严肃安全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加大对安全的考核力度,要落实“四全”安全管理要求,要真正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
安全生产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防患于未然。公司要求认真组织“安全日”活动,深化安全大检查,开展隐患大排查,旨在夯实安全基础,及时发现问题,遏制事故苗头。公司上下要从全局、政治的高度,迅速行动起来,认真制定方案,做到全员参与。活动中,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查现场的工作方式,加大暗查暗访力度。要在隐患治理上下功夫,对已经暴露出来的重大风险和隐患,立即整改。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做到整改不打折扣、不走过场。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制,做到每个隐患“过程可追溯、结果可核查、责任可追究”。
安全工作每时每刻都不能放松,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多年来,公司一直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安全始终保持可控、在控,但公司安全基础仍不牢固,安全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我们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大安全观”,强化安全发展理念,突出抓好队伍建设这个根本,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硬约束,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处置到位,切实把安全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努力为公司全局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11·22”特别重大事故的教训十分深刻。我们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和国资委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时刻保持如履薄冰的警惕性,牢牢绷紧安全这根弦,确保电网安全供电和公司安全稳定,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