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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天任:政府应搀住废旧电池回"娘家"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14-10-22 来源:[标签:出处] 作者:[标签:作者] 浏览次数: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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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张天任立足自身行业,聚焦铅蓄电池,提出关于加强废铅蓄电池回收监管建议,而3月1日起我国首次发布电池工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正式实施,这无疑让这份建议案关注度持续升温。

我国年均产生150万吨至200万吨废旧铅蓄电池,如果利用得好,是一个“城市矿山”,如果不加以重视、规范和监管,就存在污染隐患。全国人大代表、天能集团董事长张天任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明确提出了这个观点。

我国电动车保有量在2亿辆以上,依然保持每年20%的增速。电动车的动力电池绝大多数配备铅蓄电池,约占90%以上。电池寿命在2年左右,因而我国年均产生 150至200万吨废铅蓄电池。然而,目前成千上万的个体收购者仍是废铅蓄电池收集的主力军,约占60%的回收市场份额。因个体回收商无税销售,部分非法经营的小再生铅厂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两者生产成本较低,反而有较强的赢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张天任代表无奈地说。

张天任代表初略地算了一下,从废铅蓄电池等含铅废料中回收铅资源,可减少原生铅矿开采量”:再生铅能耗仅为原生铅能耗的25.1%—31.4%,每生产1吨再生铅,可节约 1360千克标准煤,减排固废98.7吨,节水208吨,减排二氧化硫0.66吨,大大减少铅废料对环境的污染和资源浪费。

据了解,发达国家废铅蓄电池回收利用已步入有序管理阶段,制定了相对成熟的政策、法规和标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废铅蓄电池回收体系,形成了“用户-回收商、再生铅厂-蓄电池厂”间的良性闭路循环。针对废铅蓄电池回收利用,我国相继也出台过一系列法律法规,但因缺乏专项管理、具体实施细则和强制性规定,对违法违规企业监管不力,执行并不到位。因此,加强废铅蓄电池回收监管迫在眉睫。

张天任代表形象地说,政府应搀住废旧电池回“娘家”。一是在废铅蓄电池回收、储存、运输、生产等过程中加大执法和监管力度,健全完善现有的废铅蓄电池回收网络,像天能集团作为行业龙头企业,率先垂范,积极承担责任,2009年兴建了规模庞大的循环经济产业园。相对于传统工艺,再生铅项目相金属回收率提高10%,可达98%以上,年多产铅1万吨,增效1.5亿元;降低能耗30%以上,节约增效约2835万元;残酸回收率达100%,塑料回收率达99%。废气彻底治理,余热、废水100%循环利用。

二是国家应加大经济补贴,将再生铅企业享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50%优惠政策,调整为全额征收增值税,对符合环保核查要求的再生铅企业给予更大支持,还可将部分增值税成立一个环境保护基金,用于支持再生铅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和污染场地治理等工作。

三是国家可选择确定再生铅产业集中区,进行废铅蓄电池回收利用的示范研究,建立示范园区,把成功经验在全行业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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