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日前发布公告称,自2014年3月19日起对原产于日本和美国的进口光纤预制棒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本次调查确定的倾销调查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10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调查采用问卷、抽样、听证会、现场核查等方式。
商务部表示,本次调查源于2014年1月22日收到长飞光纤光缆有限公司、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和富通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国内光纤预制棒产业正式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有关规定,商务部对申请人的资格、申请调查产品的有关情况、中国同类产品的有关情况、申请调查产品对国内产业的影响、申请调查国家的有关情况等进行了审查,并就申请书提供的涉及倾销、损害及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等方面的证据进行了审查。
申请人提供的初步证据表明,申请人和支持该申请的江苏法尔胜光子有限公司、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天科技精密材料有限公司的光纤预制棒产量之和在2010年、2011年、2012年和2013年占同期中国同类产品总产量的50%以上,符合有关国内产业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的规定,申请书也包含了反倾销调查立案所要求的内容及有关证据。
按照规定,有关倾销调查的任何利害关系方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20天内,向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申请参加应诉,参加应诉的涉案出口商或生产商应同时提供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向中国出口本案被调查产品的数量及金额。有关产业损害调查的利害关系方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天内向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登记应诉,同时应提供产业损害调查期内的生产能力、产量、库存、在建和扩建的计划以及向中国出口本案被调查产品的数量和金额等说明材料。
据了解,光纤预制棒是具有特定折射率剖面的石英玻璃棒,主要用于制造光导纤维,制造出来的光导纤维用于各类光缆结构进行光信号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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