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国家发改委批复了云南直购电试点的输配电价,这意味着从政策制定者角度看,直购电仍是现阶段探索电力体制改革的可行方式。
2002年国务院印发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5号文)提出,开展直购电试点。直购电可增加用户选择权,对打破电网统购统销,实现竞价上网具有重要意义。
但自实施以来,一方面由于缺乏输配电价标准,另一方面由于电网既得利益的阻碍,直购电试行效果并不理想。直购电实际上是在重新切分电厂、电网和用电企业之间的蛋糕。电网利润来自趸售电,直购电试点范围越大,交易电量越多,电网利润就会越低。
正是有了这种此消彼长的“零和博弈”,直购电试点在落地过程中,往往被电网的各种不配合而架空。一方面,电网在追求垄断超额收益,另一方面,电网也确有难处。长期以来,我国采取的是以工业用电补贴居民用电的电价政策,直供电将减少电网工业用电收入,从而间接加大电网补贴居民用电的负担。此外,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都属于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存在着业绩和排名压力。
这就需要尽快落实2002年的电改5号文,把电力体制改革尽快从多年来小修小补的“泥潭”中拽出来,放进一个系统的顶层设计中大刀阔斧地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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