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事缘起11月19日,华锐风电以“生产经营面临调整”为由,强制开工不足或已停产岗位上的员工放假,并称,从签订协议之日起,前30天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放假30天后,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的80%发放。
随着“被放假”人数的增多,员工们的不满也越来越强烈。“此次华锐风电的放假决定是逼着员工主动提出辞职,以此规避因裁员产生的巨额经济补偿。难道公司可以单方面决定‘放假’?劳动者的权益如何受到保护?”一位华锐员工向记者埋怨道:“这1008元让我们在北京怎么活,尤其我们中还有一些是孕妇。”
对此,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勇进表示,这次放假其实是让员工待岗,“企业如果确实存在一定客观困难可以实施待岗措施,但客观条件必须成立。另外,待岗决定必须有工会通过,工会应该代表的是广大员工的利益。而且,对于老、病、残、孕群体,不能单方面决定被裁或者待岗”。刘勇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