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当前我国电力发展存在电站无序建设、电源结构不合理、电网建设相对滞后、电力设备生产增长过快、电力建设质量安全存在隐患五大问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已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加快电力工业结构调整。 记者29日从发展改革委了解到,目前有关部门已消化(核准)违规电站项目4283万千瓦,另有4600万千瓦暂按缓建处理,纳入今明两年建设规划,剩余3400万千瓦按停建处理。但部分地区违规项目未按要求缓建或停建。 由于电力供应紧张,各地燃煤机组大量建设,小机组关停步伐明显放缓,部分地区燃煤和燃油小机组比重增高。这恶化了电源结构,不利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保护环境。 随着电力供需快速增长,加之违规电源项目盲目建设,电源电网建设不协调问题再次显现,部分地区出现了“窝电”和缺电并存现象。 全国发电设备制造企业已超负荷运转。2006年合同订货的发电设备多达1.41亿千瓦,2007年为6700万千瓦,随着电站建设高峰过去,很可能出现国内发电设备制造企业大起大落的问题。 电站项目赶工期现象比较普遍,特别是一些违规项目为造成既成事实,压缩工期,违反质量和安全规程规范,引发重大事故。 通知强调,要完善电力规划,实现有序发展。今明两年电站项目要按发展改革委明确的规划(备选方案)安排建设,2008年及以后的项目将根据规划及市场实际情况进一步研究确定。同时要高度重视电网建设,保持电源与电网、输电与配电的协调同步发展。 通知要求,继续做好清理工作,规范建设秩序。各地国土、环保、交通和水利有关职能部门及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对违规电站项目,不予办理相关手续;电网企业不得接入系统;金融机构要停止贷款。 “力争实现‘十一五’期间关停5万千瓦及以下凝汽式燃煤小机组1500万千瓦,关停老小燃油机组700万千瓦的目标。”通知强调,重点实施高效、清洁发电工程,加大工期较长的水电、核电等清洁电力的开发力度,积极推进火电机组“上大压小、上煤压油”工程。 通知还要求,改变对各类机组平均分配利用小时数的旧调度模式,优先安排可再生、高效、低污染机组发电,限制能耗高、污染大、违反政策规定的机组发电。同时要落实责任,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