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4月25日,陕西地方电力集团公司和国家电网陕西分公司之间发生械斗。这次事件造成国家电网职工4人受伤、1人住院。 刀光剑影,刺刀见红,蛮荒暴力。一些影视剧虚构的画面,如今在陕西两家国企身上真实上演。更令人惊愕的是,当地警方不但没有及时“喊停”,反而成了恶劣表演中的“配角”。 国企本应是守法经营的典范,如今却捡拾“丛林法则”抢夺市场利益。这一事件反证了当地法治环境的荒芜,其根源在于当地政府法治意识淡薄。陕西地电和国家电网因为争夺市场利益多次发生冲突,上演过两次暴力械斗事件。面对明显有悖公平竞争行为和触犯《刑法》的暴力事件,当地政府只是一次次地“和稀泥”和“冷处理”,并没有依法处置,主持公道。某种意义上说,正是因为地方政府法治意识的淡薄,客观上助长了他们无视法治的底气。 陕西两家国企野蛮角力的背后,既是地方保护主义作祟,也不排除垄断行为作怪。两家企业结下梁子的原因,是陕西地电投资兴建的220千伏输电项目,被国家电网视为动了自己的奶酪而横加阻击。因此,作为“强龙”的国家电网,在与陕西地电这一“地头蛇”的冲突中看似无辜,实则有滥用自身垄断地位阻碍竞争的嫌疑。 两家国企野蛮相争,既是利益之争,同样是垄断与打破垄断之争。因此,在整饬市场秩序中,应以维护和促进有序竞争、多元竞争、公平竞争为原则,既不能因为陕西地电的撒野就降低或剥夺其市场地位,也不能碍于地方利益而袒护陕西地电,更不能因为国家电网在暴力冲突中的被动弱势而放松对其垄断的警惕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