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吴两人甚至“默契”地分别播放了录像和录音。吴长江播放了“德豪大股东王冬雷涉黑被重庆公安局抓捕”的1分多钟视频。王冬雷则在现场播放了录音,以证明“吴背负4亿赌债、每月1000万利息”的真实性。
此外,吴王二人针对控制权之争、秘密协议、品牌授权各执一词。下一步,吴王两人均寄望“法律框架”下解决问题。
控制权
吴长江:王冬雷插手公司很多
王冬雷:我深刻后悔关注太少了
笔者:冲突不断升级,是因为对雷士照明的控制权之争?王冬雷插手具体事务过多?
吴长江:去年5月开始,王冬雷就开始插手很多事情。他就是想把雷士照明的核心产品转移到德豪润达。现在雷士的光源产品生产已经被转移到德豪润达。他还经常私下召集经销商和部分高管,有悖公司管理流程。
王冬雷:恰恰相反,我现在深刻后悔,我对于内部事务,关注的太少了。我从未参加或者召开任何高管会议。我给他里子,帮他赚了6个亿,给他面子,做了雷士的老大。
在吴成立经销商联盟要挟董事会之前,我从未召开经销商大会。只是随他拜访过。我家乡有一位经销商和我关系近一点。他就整人家,整到人家见我就躲。幸运的是,前几天我们召开经销商大会,说明所谓20年合同不可能。八成的经销商都支持我们的工作。
笔者:关于转移资产问题,有何说明?
吴长江:去年6、7月,王冬雷要求把公司光源全部转到德豪润达,光源一年有10多亿的销售,要转走等于是割了我的肉,抵触最凶的是我们香港公司的执行董事穆宇。为这个事情,王冬雷非常生气,要求开除穆宇。
魏宏雄:(雷士紧急事务处理委员会成员、独立非执行董事)雷士和德豪润达两者的交易都是关联交易,需要董事会甚至股东大会表决。表决时候,关联方没有权力投票。就不存在侵占的可能性。根据当时董事会决议,当时为了发挥双方优势互补作用,决定对两个产品线进行分割。当时,王冬雷没有表决权。有表决权的都投了赞成票。
秘密协议
吴长江:有协定互不干涉 王冬雷:有君子协定,前提是不侵害股东利益
笔者:是否有秘密协议?
吴长江:在换股之前,我们签了一份非常详细的协议,涉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其中包括由我来担任雷士照明的董事长、由我掌控包括总裁在内的人事任免权利、在雷士照明的董事会获得的席位的数量等等。我不干涉德豪润达的运营、王冬雷也不干涉雷士照明的具体运营,他给我下KPI考核。这份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
这么说吧,我就是想控制雷士,因为我觉得只有我能做好雷士。我不像某些人,既想做婊子,又想立牌坊。
王冬雷:我们确有君子约定,对双方各自上市公司工作互相支持,前提条件是,不能损害股东的利益。这是明确的前提条件。而且这个协议的有效期是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