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还称,关于罢免吴长江总裁职务的决议,律师行已与开曼律师达成一致意见,开曼律师今天(14日)已经向开曼法院申请法院禁令;有关公司高管、干部被辞退的合法性问题,也都正在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对于“利益输送三家公司品牌授权使用”的指控,吴长江称一方面是早在德豪入股雷士之前就已公告,并且有缴纳品牌使用费,另一方面上市公司公告有意混淆了在开曼注册、香港上市的“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与“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区别,吴作为拥有雷士商标所有权的“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有权代表公司做出授权,该授权合法、有效。
吴长江还在文件中称,王冬雷以暴力夺权不顾全体股东和员工的利益、不顾公司前途,对全体股东和员工不负责。此外,吴长江还称,“被王冬雷控制的董事会”以随意、不合法的辞退方式,以及教唆疑似黑社会势力,破坏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
在文件的最后,吴长江还对员工提出了4点要求,分别为疏导情绪、确保业绩、确保运营、制止谣言。吴长江称,即将进入销售旺季,希望确保正常生产、销售,由于公司财务暂时无法付款,部分员工自行大夫的办公、差旅、发货、项目等费用,公司表示感谢,并承诺在风波之后依制度立即予以报销。
[或出现互诉] 王冬雷:正研究起诉吴长江 查不到吴的2.54%股份
“我们将于8月29号在香港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股东大会上会表决罢免吴长江执行董事的职务。董事会正在与法律顾问研究在香港和内地同时起诉他(吴长江)。”王冬雷说。王冬雷还透露,目前公司查不到吴长江所声称的持有2.54%的股份,已经发函请他证明他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