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说明中称,事发后化隆县、镇光伏产业领导小组抽调50多名工作人员对阻工群众开展了大量的解释说明、宣传引导工作。8月12日部分群众开始围堵工作人员、企业员工;8月13日阻工群众通过封堵公路、拦截企业施工机械、在项目区私自搭建帐篷等方式继续阻工。
13日16时许,化隆县政府决定对阻挠施工的行为进行依法处置。该县情况通报中描述了事件处置经过:“处置过程中部分村民厮打执法人员,冲击执法车辆”,“为有效制止群众的违法行为,县处置阻工事件总指挥进行鸣枪示警,果断制止了阻工人员不当行为”。
据记者了解,马场村部分村民提出的要求不尽一致,有人向化隆县政府提出了“草场只租不卖和提供光伏电站股份二者选其一”,此外还有村民提出补偿应包括“向每户村民提供一套住房,每年经济补偿为原草场收入的两倍”等要求。
对于村民提出的要求,化隆县宣传部的工作人员表示并不知情。
15日下午中新网记者询问该事件中“鸣枪总指挥”的具体身份和姓名时,化隆县政府工作人员没有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