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品牌、中国照明行业领军企业、外资背景、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在境内拥有多家全资子公司……雷士照明所拥有的这些标签,使得这场争斗格外引人注目。尤其是这样的控制权之争,发生在雷士照明,甚至在雷士照明公司创始人、执行董事兼CEO吴长江身上,已经是第三次。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汪青松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表示:“雷士照明的‘暴力性接管’或许只是一个个案,但其中所折射的法律问题与法治隐忧却具有典型性。”
董事会决议是否合法存争议
雷士照明主要从事光源产品、灯具产品及照明电器产品等各类照明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推广和销售。
公开资料显示,1998年,吴长江与同学一起创办惠州雷士照明有限公司,之后经过多年的发展,于2006年成立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
2010年5月20日,雷士照明于港交所上市。目前,雷士照明的第一大股东是王冬雷控制的德豪润达,持有雷士照明8.48亿股股份,占有27.1%的股权,为雷士照明最大单一股东。吴长江拥有德豪润达9%的股份,直接拥有雷士照明2.54%的股权。
雷士照明2013年年报显示,根据中国照明电器协会统计,按2009年收入计算,雷士照明是中国最大的照明品牌供货商。
吴长江在重庆发布会上称,在雷士过去多年的发展中,他每一年都会制定战略目标,并且都能够完成,把雷士品牌做到行业第一。
8月8日,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一纸公告罢免吴长江,当王冬雷带领60余人的队伍前往吴长江处进行交接工作时,吴长江拒绝交出属于CEO掌管的营业执照、工商资料和财务印章等,最终导致双方的随从人员发生冲突,其中吴长江的助理和司机被打成重伤送往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