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后的俄罗斯电力工业,形成了发电、输电、配电、售电、调度、交易相互独立的结构,分为基础性部分和竞争性部分。但改革之后,电价上涨、新的寡头垄断等问题也陆续出现。
俄罗斯的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探索和实践始于上世纪90年代。基于私有化的经济制度,俄罗斯采取了对电力工业各环节进行拆分的改革模式,同时为了筹集资金,还对电力工业进行了私有化和股权多元化。
2008年7月,俄完成了电力工业的结构性重组。经过几年的运行,俄罗斯已经基本建成批发竞争电力市场,形成了零售侧竞争,但受到电价飙升等因素的制约,全面自由竞争的目标尚未完全实现。为了进一步提高电网效率和供电可靠性,俄罗斯政府于2013年成立俄罗斯电网公司,统一管理输电网公司和配电网公司。
拆分形成的市场化
俄罗斯电力市场化改革的目的是要保证电力供应的持续、可靠、充裕;建立市场化电价形成机制,吸引投资,提高电力行业效率,改进管理和服务,使公众从改革中获益;通过电力改革,促进俄罗斯整体经济效率的提高,进而提升俄罗斯的国际竞争力。
1992年12月,俄罗斯成立了集发、输、配、售电于一体的集团化国有控股电力公司——俄罗斯统一电力公司,这标志着俄罗斯电力改革的开始。俄罗斯统一电力公司控股、参股企业298家,营业范围涵盖发电、输电、配电、售电、调度、研发、设计、建设、采购、辅助服务等电力行业的所有领域。
从1995年开始,俄罗斯进一步研究酝酿以推进竞争和电力领域私有化为目标的改革,但受1997年金融危机影响和国内政局不稳定影响而搁置。
2001年,俄罗斯总统普京决定成立电力工业改革小组,在充分听取包括科学院、州政府、电力工业部、电力企业等不同利益方代表的意见后,俄罗斯政府发布了526号文件——“俄罗斯联邦电力工业重组”,奠定了现在俄罗斯电力工业构架的基础。该文件要求俄罗斯统一电力公司放弃垄断地位,将下属电厂重组为发电公司并出售;开放电力市场,吸引国内外私人投资;发展竞争机制,自由定价;国家只保留对电网和调度的控制。
在526号文件的基础上,2002年10月,俄罗斯政府向议会提交了包括《电力法》在内的一揽子电力改革方案,将改革的各项目标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2003年,俄罗斯通过了《电力法》,电力改革正式启动。《电力法》将2008年7月1日确定为电力改革的结束期限,同时规定电力市场开放设3年的过渡期,也就是从2011年起,电力行业全面实现市场化。
2008年7月1日,俄罗斯统一电力公司正式停止运营,通过拆分与重组,在发电、输电、配电、调度、交易和检修等环节都成立了独立股份公司。改革后的俄罗斯电力工业,形成了发电、输电、配电、售电、调度、交易相互独立的结构,分为基础性部分和竞争性部分。
基础性部分包括联邦电网公司、跨区配电网公司、统一系统调度中心和交易系统管理公司(市场运营机构),这四家公司均由俄联邦政府控股。竞争性部分包括核电公司、水电发电公司、6家火电批发公司(OGK)、14家地区发电公司(TGK)、其他独立发电公司、售电公司、检修公司等。其中,核电和水电发电公司由俄联邦政府控股,火电批发公司和地区发电公司已完成了私有化改革,分别由俄罗斯天然气工业公司、E.ON、Enel等国内外企业控股。除此之外,远东地区和一些边远地区仍保留发、配、售一体化的电力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