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共中央的那份决定中提出: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提高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这使得继2002年拆分国家电力公司和2011年进行电网企业主辅分离改革后,电力改革再度提上日程。在已经起草完成的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意见稿中,被关注已久的“输配电分开”不再纳入本轮电改讨论范畴,电改目前重点讨论的是“搭建独立的电力交易市场”的动向,让一度陷入僵局的电改受到市场新的期待。
去年年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这份决定中要求,国有资本继续控股经营的自然垄断行业,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从那是起,关于电改的消息就不胫而走。而最近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意见稿已起草完成,进入讨论阶段的消息把电改真正提到了具体实施的阶段。
输配电是否应该分开,很长时间里一直有各种争论。我们不妨借鉴一下世界各国的经验。大家都知道,从发输配售环节的关系看,世界电力体制主要有四种模式。一是一体化公司。目前欧洲和美国的大部分电力公司保持这种状态,只在集团内部根据市场化的要求实行了业务独立,成立分公司或子公司。二是输配分开。输电从其他业务中分离出来,成立独立的输电公司,包括英国、北欧、意大利、西班牙及东欧一些国家,其中英国是实行了彻底分拆后,在市场作用下发电和配售电又重新实现了合并,采用内部业务独立模式。三是厂网分开。也就是发电分离、输电和配电保持一体化,如韩国、新加坡和加拿大第一水电等公司。四是发电、输电、配电、售电完全拆分。分别建立独立企业,主要是阿根廷、俄罗斯,通过分拆实现私有化是这两个国家改革的共同点,而俄罗斯在2012年又重归输配合一。从调度、交易和电网运营机构的关系看,存在两种模式:一种是电网和调度一体化,欧洲所有国家都采用这种模式。另外一种是电网和调度分开模式,美国独立运行机构采取了这种模式,这与美国多年来电网企业较为分散的特点相适应。
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中输配分开是非常重要的一环,但最新的消息显示,即使是到了改革动力空前强劲的2014年,输配分开依然没有被列入最新的改革方案之中。在方案的几轮讨论中,很多人认为无论从“软件”还是“硬件”来看,想要进一步推动改革,让输配一体化阻力更小,也符合目前电改“放开两边,管住中间”的总体思路。
对于输配电分开,国家电网董事长刘振亚曾提出电改的方向应是构建政府监管下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电力市场体系,关键要放开发电市场和售电市场两头,改进中间输配电网环节的监管,形成“多买方多卖方”的市场格局。也就是说,刘振亚认为,现行的输配一体化和电网调度一体化符合国情,能够实现各方高效协调运作,最大限度降低电力系统瓦解和大面积停电风险。南方电网董事长赵建国在去年年初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电网输配分开不符合中国国情,因为这是一个完整的产业链。电网本身具有自然垄断特性,因此不能对电网进行输配分开。
其实,从历史来看,输配电一体化更适合电网的稳定和发展。在20世纪90年代末, 大中城市基本上采取输配不分、电价低;而农村电网大多是输配分开,由于农村管理事权不明,农村电价走高。 最后,国家电力公司,把所有的配电企业管起来,能上收的全部上收,不能上收的由国家电力公司代管,并逐步改造为控股公司,直到1998年国务院决定实施“两改一同价”,即改造农村电网,改革农电管理体制,实现城乡同价,应该说此举使得中国城乡电网迅速实现了现代化,支持了中国经济的超速发展。从历史经验看,让输配继续一体化是综合多方利益、综合国内现实情况之后的考虑,是多种选择下改革阻力最小的一种抉择。
输配电价的核算也是一个重点。在未并入国家能源局之前,国家电监会每年都会发布上一年度的电价执行及电费结算情况通报。输配电价的增长一直遭受人们的诟病。导致输配电价增长如此之快的是被称作“其他成本”的花费。一份2012年国家电监会摸底输配电成本检查的明细显示,对于输配电成本中争议最大的“其他成本”电监会给予了较清晰的明示,除应有的材料费、工资、折旧、修理费外,其他费用将包括职工福利费、财产保险费、社会保险费、研究开发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动保护费。而根据《2010年电力监管报告》的数据,中国主要电网企业输配电成本构成中,“其他费用”所占的比重高达27.15%。
要建立基于成本加成乃至效率激励的独立输配电价,但这需要进行主辅分开、资产核算并建立相应的成本核算方法,是一个较长期的过程,并且触及电网公司的核心利益。目前的针对固定的输配电价形成的模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成本加利润模式,即保证8%左右的回报率的前提下定一个固定价格;还一种是收入固定模式,即通过核定一个固定的电网收入,来保证电网收益和固定的输配电价格,目前电改方案的讨论中,第一种模式推行的可能性较大。(丁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