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5月6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明确要求“形成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支线铁路、城际铁路、资源开发性铁路所有权、经营权率先向社会资本开放,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既有干线铁路”。
与铁路网同为网络型垄断企业,不妨借鉴铁路改革经验,对电网进行投融资体制改革。
早于铁路体制改革十多年,但电网投融资体制改革仍将滞后于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尽管由于历史原因极小部分配网由地方国有或私有资本控制或经营,但国家没有明确的政策在电网所有权和经营权方面可以向社会资本开放。
体制改革的一个主要标志性成果是,成立了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并同时成立了由国家电网公司独资控股的五大区域电网公司。但是,近几年,国家电网公司逐步将五大区域电网公司改制为其区域分部,将资产并入其本部。这一动作被视为电力体制改革的倒退。
笔者认为,国家电网公司撤并区域电网公司的主要目的是,大幅增加其本部经营资产和现金流量,为其扩张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但是,如果当时对电网投融资体制实行改革,实行电网产权多元化,并推动经营权向社会资本开放,电网扩张所需资金可能得到满足,国家电网公司撤并区域电网公司可能遇到更大的阻力。
实际上,在改革开放初期,电源项目就向包括外资在内的社会资本开放,现在电源点所有权和经营权多元化,已经是普遍现象。实践证明,发电产业的投融资体制改革,极大地提高了社会投资和经营的积极性,推动了发电产业的健康发展,满足了国民经济发展的用电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