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通报了2014年第一季度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全国设市城市、县(以下简称“城镇”,不含其他建制镇)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3622座,污水处理能力较去年年底新增约430万立方米/日。
通报说,截至2014年3月底,全国城镇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3622座,污水处理能力约1.53亿立方米/日,较2013年年底新增约430万立方米/日。其中,设市城市除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海南省三沙市外,全部建成投运城镇污水处理厂,共计2051座,形成污水处理能力1.26亿立方米/日,较2013年年底新增约340万立方米/日;1381个县城建有污水处理厂,占县城总数的85.0%,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1571座,形成污水处理能力2758万立方米/日,较2013年年底新增约90万立方米/日。
本季度,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厂累计处理污水109.9亿立方米,同比增长7.2%;运行负荷率达到79.9%,同比增加1.1个百分点;累计削减化学需氧量(COD)总量288.8万吨,同比增长6.6%;平均削减化学需氧量(COD)浓度达到262.2毫克/升,同比降低0.8%。
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各省和36个大中城市一季度城镇污水处理工作情况的考核和排序中,省级前3名是重庆、山东、陕西,36个大中城市前3名是济南、西安、石家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