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桂林市光伏产业发展及分布式发电项目相关扶持政策对接会上获悉,为了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引导资源优化配置的积极作用,促进光伏发电产业健康发展,我市将按国家规定,对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的企业和个人,按全电量给予财政补贴,电价补贴标准为0.42元/千瓦时,对自用有余上网的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本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0.4552元/千瓦时)收购。
分布式光伏发电是指采用光伏组件,在用户场地建设,将太阳能直接转换为电能的分布式发电系统,是一种新型的、清洁的能源综合利用方式,替代和减少化石能源消费,具有广阔发展前景。
据市光伏产业办相关人士介绍,近年来,我市光伏产业逐步发展,为促进光伏产品的应用,市政府对光伏路灯、杀虫灯和抽水排灌应用项目连续几年进行了扶持;去年,光伏分布式发电项目也在我市开始出现。此次会议组织市发改委、工信委和桂林供电局与光伏分布式发电项目业主、生产安装企业和部分居民代表,进行相关政策对接和现场咨询,目的就是更好地宣传相关政策,提供高效服务,确保各级扶持政策的贯彻落实,促进我市光伏产业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