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用简单的比喻来叙述当今社会之运作模式,说是“‘政府之手’与‘市场之手’的关系”,大抵上是可以成立的。
经过30多年的“摸着石头过河”,“石头”摸了不少,也吃了不少亏,长了不少见识。比如,现在大家都懂了,单靠“一只手”,即一味迷信政府或市场,都是不行的。
说到吃亏,吃得最大的,便是环境。我们放任“市场之手”乱舞,甚至相信“先发展后治理”,导致环境破坏之烈,难以言表。如今,环保二字,早已深入人心。但是,正如“公共场所禁烟”一般,从懂道理到做到位,路漫漫。
近年来,在环保方面,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花了大力气,出台了不少改革措施。最新的措施是:政府将向社会公开购买环境服务。
按权威解释,这一举措的实质,即政府的环保投入将从以往的“过程买单”,转向按照“效果”来付费。在江西、广州、山东等地已经进行了相关试点,据说效果颇佳。环保部官员说“未来发展前景广阔”。我们当然乐观其成。
说实话,这么些年来,政府在环保上的投入甚巨。比如,北京市市长王安顺曾表示,北京将投入7600亿元治理PM2.5;再比如,上海市市长杨雄提出,2014年的环保投入将保持在全市生产总值的3%左右。但与此同时,巨额环保资金却没有完全用到该用的地方,环保基础建设已经成为审计问题频发的“重灾区”。这也在提醒我们,在环保方面,虽不能再像从前一样,对“市场之手”放任自流,也不能迷信“政府之手”可以一“清”天下。
环保,政府当然有责。从淮河、太湖到沙尘、雾霾,要啃这些硬骨头,非政府莫办。但同时,企事业单位甚至每个人,同样有责任。既然政府不可能包打天下,那么,要吸引更多的人和资金投入到环保事业上来,就是题中应有之义。而环境公共服务由政府“按照效果”来购买服务,恰恰可以防止“雁过拔毛”。
政府购买服务,也是向服务型政府转型的题中应有之义。政府要逐步学会抑制自己花钱的冲动,政府的钱,取之于民,当用之于民,如何用好纳税人的钱,服务二字,是要义。从这个意义上说,倒不妨把政府购买环境服务乃至各级政府厘清“发展与环境”之间的关系,作为政府转型的一个突破口和风向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