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南京当地的光伏企业负责人向记者透露,上述分配方法对该公司不利,“这对规模较大的企业更有好处。大公司会生产大量的产品,出口很多光伏产品到欧洲,但仍会有不少库存放在那边的港口,实际并没有卖掉货。而我们则是完全以销定产,这是从控制成本的角度来做的。”如果是他来决策,他更推崇在配额的分配上倾向于使用盈利能力、盈利质量等指标来判断,如净利润率、预收款/营业收入、经营现金流及净资产收益率等,“我们并不主张参考去年或者以往年份对欧的出口额,来确定未来的对欧出口数量。中国的出口产品定价确实低一些,引发了大量出口,才致使中国企业面对现在的窘境。如果还按照以往出口份额来分配未来的出口数量,可能有失公允。”
但上海一家大型光伏企业则认为,如果不使用往年的出口量来做参考值的话,一些以往都没有出口、没有订单的企业,给了他们配额可能也无法出口。“而且,在中国、欧洲价格差不多的情况下,未来欧洲客户也更倾向于有品牌、有技术及口碑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