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欧盟委员会再发公告,表示从即日起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反补贴调查。
随后,中欧双方不同部门、机构、商会和企业等围绕反倾销和反补贴进行了多轮斡旋和谈判。
2013年6月5日,欧盟对原产自中国的晶体硅光伏组件及关键零部件作出了反倾销初裁,在2013年8月6日之前对所有中国光伏企业征收11.8%的临时反倾销税,如果中欧双方未能在8月6日前达成解决方案,11.8%的临时反倾销税将调整为47.6%的平均税率。
此后,双方进入最后谈判,此间有消息称,中欧双方在价格和数量等问题上存在重大分歧,欧方认为中方应将相关光伏产品的出口价格提至0.65欧元/瓦,而中方则认为价格为0.5欧元/瓦比较合适,与此同时,双方在出口规模层面也存在争议,中国方面提出光伏组件的出口规模应为10GW,但欧方认为太高,毕竟欧洲的需求量不过11GW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