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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2013年06月30日l今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开展
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296号)。《通知》公布第一批分布式
光伏示范区名单,涉及7省5市共18个项目(北京、上海、天津、河北、广东、江苏、浙江、山东、辽宁、江西、深圳、宁波、青岛、大连等),补贴标准为0.42元/度。18个示范区项目横跨2013-2015年、共计1.823GW,其中2013年开建749MW,剩余项目在2015年完成。《通知》明确示范区分布式
光伏发电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的运营模式,实行按发电量补贴政策,要求电网企业积极配合做好电网接入和服务工作。在2013年实施749MW项目当中,规模从10-88MW、涉及90个屋顶业主(1-53.3MW不等)、自发自用比例从70%-100%;其中有15个独资投资主体、3个合资投资主体。
市场化大规模推广的时机逐渐成熟。
参与第一批示范区建设运营,主要原因在于打包项目涉及的企业经营情况差异较大,评估风险系数各有不同,“示范效应”大于“经济效益”,因此部分企业出于自身审慎经营的考虑选择暂时观望。因此,虽然很多光伏企业不在第一批业主名单之内,并不代表这些企业错失先机,相反一旦补贴落地,国内市场的机会才刚刚开始,我们看好包括林洋电子在内的具有较强渠道优势的企业。
开发的融资难成为最大发展瓶颈。目前公司在手现金充足、流动性充裕,资产负债率远低于光伏行业平均水平,并且不存在中游产能压力,我们看好公司在光伏分布式市场的综合竞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