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自今年9月25日起,将除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之外的其他用电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由每千瓦时0.8分钱提高到1.5分钱;将燃煤发电企业脱硝电价补偿标准由每千瓦时0.8分钱提高到1分钱;对烟尘排放浓度低於30毫克/立方米(重点地区20毫克/立方米)的燃煤发电企业实行每千瓦时0.2分钱的电价补偿。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由於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迅速,目前电价附加已难以满足补贴资金需求的迅速增长。截至2011年底,资金缺口为107亿元。若不进一步提高标准,预计2015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缺口将达到330亿元左右。这次电价调整,进一步优化了火电上网电价的组成结构,新增了除尘电价补偿,提高了脱硝电价标准。再加上已有的脱硫电价,在火电上网电价中已初步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环保电价体系。这是我国治污减排政策的重大创新,是推动电力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持续下降的根本保证,为我国大气环境质量的明显改善产生了积极有效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