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州市工商局委托广州市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对在广州市流通领域销售的节能灯(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LED球泡灯商品质量进行了抽样检验。结果显示,26款样品被判定为监督总体不合格,MLSLED球泡灯(暖白)、尚进LED球泡灯(节能型6W)、索日2U电子节能灯菊系列(超亮)等标称品牌商品榜上有名。
节能灯共抽取了15家生产企业生产的16款样品,经检验,5款样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11款样品被判定为监督总体不合格,不合格率为68.75%。有2款商品的标志没有标注电流信息,不符合标准要求。有2款商品的机械强度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有2款商品潮湿处理后的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不符合要求。有11款商品的能效标识不符合CEL-005实施规则要求。有1款商品谐波电流限值不符合标准要求。
LED球泡灯共抽取了18家生产企业生产的30款样品,经检验,15款样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15款样品被判定为监督总体不合格,不合格率为50%。有12款商品的标志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有7款商品潮湿处理后的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不符合要求。有2款商品的机械强度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广州市工商局表示,已对不合格商品的销售者依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督促全市销售者做好相同生产者相同规格(款)不合格商品的下架退市工作,对于拒不履行退市的销售者将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