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日前下发《关于开展2013年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明确将以质量工程技术应用为重点,树立30个在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质量标杆,总结提炼和宣传推广标杆企业的典型经验,在10个产业聚集区开展专场交流活动,试点推广应用5项典型标杆经验,在30个以上地区或行业开展学习实践活动。
活动旨在带动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工业企业深化质量管理工作,在一批工业企业实现质量管理能力突破性提升,形成示范效应,促进工业质量水平全面提高。
按照推选流程,各组织单位按照《质量标杆的推荐标准》选择本系统内拟推荐的质量标杆。申请企业应填写《质量标杆申报表》,按照《质量标杆的编写要求》准备质量标杆典型经验总结材料。组织单位对其进行审核后于3月底前寄送质量标杆活动办公室(设在中国质量协会)。按要求,每个省级(含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国性工业行业协会最多推荐2个全国性质量标杆。
工信部科技司将委托中国质量协会制定评审程序,组织有关专家对推荐材料进行评审,拟于4月20日前确定全国性质量标杆。5月份还将组织专业机构对具有普遍推广性、创新引领性的标杆经验进行深度提炼,形成易于借鉴推广的案例,编制《2013年工业企业质量标杆经验成果汇编》并发至各组织单位。各组织单位和专业机构通过《中国工业报》等相关媒体,持续刊登质量标杆典型经验。质量标杆办公室组织出版《中国企业管理创新实践》系列图书。
为加强质量标杆的交流和推广,《通知》明确,3~11月,各省市工信部门和工业行业协会要在本地区或行业,组织扩大工业企业开展学习实践质量标杆活动,推广应用2012年和2013年质量标杆典型经验。5~11月,质量标杆办公室拟在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和产业集聚区组织10次专场交流活动。
此外,质量标杆提升研讨会将于7月召开。质量标杆办公室将组织国内外质量专家与2012、2013年度全国工业质量标杆企业管理者召开质量标杆提升研讨会,共同分析、讨论和指导优秀企业提升标杆经验的理论和实践水平,并深化推广5项典型标杆成熟经验。
《通知》还要求,各地区、行业和全国质协系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学习活动,全国质协系统要把质量标杆活动与质量月、全国追求卓越大会、六西格玛大会、质量技术奖励大会和质量管理小组大会等全国和地方性质量活动有机结合,广泛交流和推广质量标杆的典型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