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四川有关部门获悉,为了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金沙江干流、大渡河流域水能资源,增加四川电网电力供应,满足用电增长需要,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促进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办能源〔2012〕3663号文、〔2012〕3671号文、〔2012〕3673号文,分别同意四川金沙江金沙水电站,四川大渡河金川、巴底水电站,四川大渡河流域卜寺沟、上寨、绰斯甲水电站,开展前期工作。
据悉,四川金沙江金沙水电站初拟装机容量为52万千瓦,由四川省能投攀枝花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和管理。
四川大渡河金川水电站位于阿坝州金川县、马尔康县境内,为四川省政府已审批的《四川省大渡河干流水电规划调整报告》“22级”开发方案中的第六个梯级电站,初拟装机容量80万千瓦;巴底水电站位于甘孜州丹巴县和阿坝州金川县境内,为四川省政府已审批的《四川省大渡河干流水电规划调整报告》“22级”开发方案中的第七个梯级电站,初拟装机容量70万千瓦。以上两个梯级电站均由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和管理。
四川大渡河流域卜寺沟、上寨、绰斯甲水电站装机容量初步定为36万千瓦、38万千瓦和39万千瓦。以上三级电站均由国电四川阿水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