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经济学的一般规律,任何市场的发展都离不开价格机制的作用。促进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并网消纳,归根结底也要充分发挥价格机制的激励作用,使每个市场主体发挥的作用都能通过市场交换得到公平合理的回报,这样他们才会有充分的动机和动力做出投资行为,在自觉促进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并网消纳的过程中实现自身的利益目标。
其一,要建立风电等可再生能源电力优质优价的机制。目前的风电、光伏发电标杆电价制度,是为了促进规模化发展,合理补偿开发成本、保证合理收益,但对于改进上网电力质量、减少并网对电网安全稳定的冲击,并最终促进电网消纳更多电量没有激励作用。为减少风电“弃风”,首先应该在发电侧提高并网风电质量,建立优质优价上网电价体系,促进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开发者增加质量投入,包括建立风电场功率预测预报系统、提高预测预报能力和水平,建设储能设施、平滑风电出力等。
在风电等可再生能源与电力用户就地就近直接交易情况下,优质优价机制一方面会促进卖方改进产品质量以卖出好价钱,另一方面也会促进买方改进用电设备以适应买进相对便宜的电力。
其二,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电力市场辅助服务价格机制。随着技术不断进步,辅助服务交易品种已经完全可以做到可计量、可交易、可监管。目前辅助服务交易已基本在全国铺开,有些地方开展的风火替代等发电权交易在本质上也可以理解为一种辅助服务交易,这些对于合理保证辅助服务提供者收益、促进辅助服务能力建设、提高电能质量、维护电网稳定等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今后进一步完善的方向,应是将节能发电调度与辅助服务交易相结合,促进可再生能源优先并网,兼顾其他电源方利益,进一步满足风、光等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发展的需要。为此,应建立市场化的辅助服务定价标准和体系,使各类辅助服务提供者在市场中各尽所能并得到充分补偿,刺激辅助服务供给;同时,要研究建立“谁受益、谁付费”的辅助服务市场传导机制,使受益者在增加或减少辅助服务需求之间做出合理的市场选择。
其三,要建立科学的输配电价机制和电网备用容量服务价格机制。独立的输配电价的形成,是电价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并网对电网企业输配电成本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成本的增加理应通过输配电价进行疏导,确保电网和电源协调发展。当前,应该尝试对专门建设的远距离风电输送(往往与水电、火电打捆输送)线路单独核定输配电价,确保电网企业合理补偿成本、合理取得收益。
应鼓励分布式可再生能源与大用户直接交易,同步建立电网备用容量服务价格机制,使电网备用容量的受益者在增加或减少备用容量服务需求之间做出合理的市场选择。电网属于垄断环节,但垄断性服务的受益者同样需要付费,国家需要做的是合理定价和加强监管,而不是通过要求电网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这一简单的办法来解决复杂的市场问题。
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又好又快发展是我国能源发展转型升级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只有建立科学合理的市场化激励机制,引导和吸引各类存量和增量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并网消纳问题,进而促进可再生能源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