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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12台小火电将在10月底前被淘汰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14-10-19 来源:[标签:出处] 作者:[标签:作者] 浏览次数: 108
核心提示:

淘汰落后小火电机组是加快转变电力行业发展方式、推进结构调整、促进节能减排的重要举措。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3年电力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国能电力[2013]247号)要求,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能源[2013]1295号文下达了2013年全省电力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2013年,全省计划淘汰小火电机组12台,容量31.25万千瓦。

凡列入本年度淘汰计划的机组须于10月底前按照国家能源局规定的标准拆除相关主体设备,确保其不能恢复生产。现将我省电力行业2013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予以公告,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河北省电力行业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的火电机组有:

1、唐山市缸窑热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

2、张家口长城酿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号机组。

3、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1、2、3、4号机组。

4、河北怀安化肥股份有限公司1号机组。

5、国电滦河发电厂6、7号机组。

6、新冀热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

下页附详细淘汰火电机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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