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还没结束,北京、河北等地连绵的重度污染天气似乎让人又感受到了年初笼罩中东部地区130万平方公里的灰霾。遥想月初高调发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明确提出5年内京津冀地区PM2.5浓度下降25%的目标,并且把PM2.5的主要来源燃煤单列出来,首次提出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紧随其后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又进一步定出了京津冀鲁各省上千万吨的煤炭削减目标。从表面上看,控制区域燃煤总量的确是抓到了大气污染的命门,然而笔者在仔细研究“实施细则”后发现:此举极可能只是将京津冀地区的大气污染问题转移到西部地区,全国的雾霾总量并不能因此减少。
例如,“实施细则”中提到,北京市计划到2017年外调电比例达到70%左右,而山西和内蒙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国家能源基地,加快火电、风电等电力外送通道建设”,山西省政府还出台了一系列鼓励燃煤发电的政策动作,如“煤炭经济20条”、“低热值煤发电20条”。如果东部城市的控煤行动仅仅依靠中西部地区的煤电扩张,势必会加重这些地区已经存在的大气污染。
山西是我国煤炭消费第三大省份,2011年煤炭消费总量达3.3亿吨。在环保部自2013年初公布的74个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中,山西省省会城市太原几乎一直徘徊在空气质量倒数第十位左右,燃煤对大气环境的破坏可见一斑。根据2011年统计数据,内蒙、山西都排在中国煤炭消费大省的前三名。同年,内蒙、山西两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的排放总量都占到全国排放总量的10%以上。如为了减轻东部地区的空气污染而放任中西部地区煤炭消费继续扩张,则必将牺牲这些地区的空气质量和公众健康。根据绿色和平与美国大气模型专家安德鲁?格雷博士对内蒙、山西煤电厂对公众健康影响损失进行计算,发现2011年当地煤电厂排放的出的PM2.5分别导致本地居民过早死亡1500例和2800例。
显然,京津冀地区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达成,不能依靠在山西、内蒙等地区大建煤电厂。笔者认为,在控制本地煤炭消费的前提下,东部地区的能源需求的确一定程度上加大了中西部地区的供电压力,但中西部地区拥有丰富的风电和光伏资源,无需一味倚赖煤炭,而是应该大力开发可再生能源在削减燃煤方面的潜力。事实上,2012年全国各类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总计达10061亿千瓦时,相当于节省了3.3亿吨标准煤。
在煤电带来如此多环境问题和社会问题的时候,更应当考虑加大力度建设可再生能源电厂,具有资源优势的中西部地区更是应该放手建设风电和光伏电厂,而国家也应为这样的能源结构升级出台倾向性政策,加大电网对可再生能源的吸纳力度。
继京津冀地区出台控制煤炭消费计划后,同样面临空气质量问题的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势必也将出台相关政策,以达成空气质量改善的硬性指标。笔者期待上海、江苏、浙江、广东也能从能源结构这一空气污染的命门入手,为改善空气、保障公众健康做出切实改变,切莫玩弄自欺欺人的障眼法。